10月12日,南通市召开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南通市制定了《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体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主要任务部分。根据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类别按条线提出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市政公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等十大类工作任务。二是计划目标部分。围绕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居住小区5个功能单位,逐项对照《标准》要求,围绕十大服务类别,按板块细化出103个服务项目,170个具体指标,逐项梳理全市2016年完成实绩,明确落实省《标准》的达标值以及各县(市、区)“十三五”时期的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