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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发改委认真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

来源: 通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6-15 字体:[ ]

通州发改委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

通州发改委按照《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苏减办〔2017〕22号)要求,对全区涉企保证金项目组织进行全面清理。

据介绍,南通市地方法规没有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的规定,除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外,市级立项的涉企保证金项目为零。

通州发改委负责人强调,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收取涉企保证金,必须严格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的《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执行。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通州将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作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