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由区发改委牵头会同区安监局、交运局(港口局)、五接镇、南通市天生港海巡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对江苏韩通388212号船舶试航开展制度化联合检查工作。
联合检查组一行着重在新造船舶安全性、稳定性、组织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对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及各管理人员职责、试航船员试航组织机构及职责、航行计划的制定、航行安全管理规定、航前会议制度等14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对试航前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既要保发展又要保安全的角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船舶制造企业生产和新造船舶试航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加大对属地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担当,积极为船舶制造企业船舶试航提供有序高效服务。